正文

一 關于中國的火

魯迅自編文集:且介亭雜文 作者:魯迅 著


關于中國的兩三件事

一 關于中國的火

希臘人所用的火,聽說是在一直先前,普洛美修斯從天上偷來的,但中國的卻和它不同,是燧人氏自家所發(fā)見——或者該說是發(fā)明罷。因為并非偷兒,所以拴在山上,給老雕去啄的災難是免掉了,然而也沒有普洛美修斯那樣的被傳揚,被崇拜。

中國也有火神的。但那可不是燧人氏,而是隨意放火的莫名其妙的東西。

自從燧人氏發(fā)見,或者發(fā)明了火以來,能夠很有味的吃火鍋,點起燈來,夜里也可以工作了,但是,真如先哲之所謂“有一利必有一弊”罷,同時也開始了火災,故意點上火,燒掉那有巢氏所發(fā)明的巢的了不起的人物也出現(xiàn)了。

和善的燧人氏是該被忘卻的。即使傷了食,這回是屬于神農(nóng)氏的領域了,所以那神農(nóng)氏,至今還被人們所記得。至于火災,雖然不知道那發(fā)明家究竟是什么人,但祖師總歸是有的,于是沒有法,只好漫稱之曰火神,而獻以敬畏??此漠嬒?,是紅面孔,紅胡須,不過祭祀的時候,卻須避去一切紅色的東西,而代之以綠色。他大約像西班牙的牛一樣,一看見紅色,便會亢奮起來,做出一種可怕的行動的。

他因此受著崇祀。在中國,這樣的惡神還很多。

然而,在人世間,倒似乎因了他們而熱鬧。賽會也只有火神的,燧人氏的卻沒有。倘有火災,則被災的和鄰近的沒有被災的人們,都要祭火神,以表感謝之意。被了災還要來表感謝之意,雖然未免有些出于意外,但若不祭,據(jù)說是第二回還會燒,所以還是感謝了的安全。而且也不但對于火神,就是對于人,有時也一樣的這么辦,我想,大約也是禮儀的一種罷。

其實,放火,是很可怕的,然而比起燒飯來,卻也許更有趣。外國的事情我不知道,若在中國,則無論查檢怎樣的歷史,總尋不出燒飯和點燈的人們的列傳來。在社會上,即使怎樣的善于燒飯,善于點燈,也毫沒有成為名人的希望。然而秦始皇一燒書,至今還儼然做著名人,至于引為希特拉燒書事件的先例。假使希特拉太太善于開電燈,烤面包罷,那么,要在歷史上尋一點先例,恐怕可就難了。但是,幸而那樣的事,是不會哄動一世的。

燒掉房子的事,據(jù)宋人的筆記說,是開始于蒙古人的。因為他們住著帳篷,不知道住房子,所以就一路的放火。然而,這是誑話。蒙古人中,懂得漢文的很少,所以不來更正的。其實,秦的末年就有著放火的名人項羽在,一燒阿房宮,便天下聞名,至今還會在戲臺上出現(xiàn),連在日本也很有名。然而,在未燒以前的阿房宮里每天點燈的人們,又有誰知道他們的名姓呢?

現(xiàn)在是爆裂彈呀,燒夷彈呀之類的東西已經(jīng)做出,加以飛機也很進步,如果要做名人,就更加容易了。而且如果放火比先前放得大,那么,那人就也更加受尊敬,從遠處看去,恰如救世主一樣,而那火光,便令人以為是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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