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種常見的寫作手法
小說的寫作手法大概可以分為兩類,而這兩類手法各有優(yōu)缺點。一類是第一人稱寫法,另一類是全知視角寫法。在運用全知視角寫作時,作者會將他認為你應該獲悉的一切告知于你,以便你深入故事、理解人物。他可以通過內(nèi)部描寫來刻畫人物的情感和動機,比如在描寫某個人物穿過街道時,作者會告訴你,他為什么要這么做,接下來會發(fā)生什么。他可以同時關注一系列的人物和事件,隨后又可以將他們擱在一邊,再去關注其他人物和事件,這樣就能使故事變得更加復雜,呈現(xiàn)出生活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從而重新激發(fā)讀者的興趣。這種寫作手法的缺點在于,小說中的一部分人物相比于另一部分人物會顯得乏味。例如,在我們熟悉的《米德爾馬契》一書中,當讀者讀到那些他不關心的人物時,就會感到厭煩。而且,以全知視角寫作的小說還有可能在內(nèi)容上顯得冗長、凌亂。
對于這種手法的運用,沒有人能勝過托爾斯泰。然而,即便是托爾斯泰,也無法完全擺脫上述這些缺點。這種寫作手法對作者的要求甚高,幾乎沒有人能夠完全符合要求。作者必須洞悉其筆下的每一個人物,切身去體會其感受及想法。然而,對作者來說,也存在一定局限,他必須與筆下人物存在共性,才能做到這一點。否則,他只能以旁觀者的角度來觀察人物,而這樣憑空捏造的人物往往缺少說服力,無法完全使讀者信服。
我認為,亨利·詹姆斯之所以非常在意小說的表現(xiàn)形式,是因為他早已意識到了這些缺點,于是他從全知視角寫法中衍生出了一種新的寫作手法。在用這種手法創(chuàng)作時,作者仍然是無所不知的,但他的無所不知僅限于一個人物,而該人物對于周圍的一切并不是無所不知的。舉例來說,當作者寫到“他看見她露出了微笑”時,他是無所不知的;可當他寫到“他看見了她微笑中流露出的嘲諷”時,他就不是無所不知的了。他把嘲諷歸因于她的微笑,或許毫無根據(jù)。亨利·詹姆斯很清楚這種寫作手法的實用性,從他對以下這個人物的刻畫中就不難看出。
在他的小說《使節(jié)》中,斯特瑞塞是個非常重要的人物,作者通過描述他的所見、所聞、所感、所想以及他的猜測,來推進故事,并展示其他相關人物。因為作者覺得這樣寫可以讓故事簡潔,避免生出復雜的枝蔓,他的小說結(jié)構也變得非常緊湊。此外,這樣處理還提高了作品的真實性。因為讀者的注意力都集中在一個人物的身上,很自然地就會相信作者所描述的一切。作者通過故事中的人物傳遞了讀者應該獲知的情節(jié);讀者也因為一步步地了解到充滿疑惑、未知的故事情節(jié),而享受到了閱讀的樂趣。這種寫作手法能讓小說具有偵探故事中的那種神秘感以及戲劇性,這也正是亨利·詹姆斯一直以來所追求的。然而,這樣一點點地泄露故事情節(jié)也有不足之處,因為讀者或許會比故事中追尋真相的人物更加機敏,還沒到作者預設的時間點,就猜到了答案。我想,每一個讀過《使節(jié)》這本書的人,都會越來越忍受不了斯特瑞塞的愚鈍。事實就擺在面前,他身邊的每個人都一清二楚,只有他還是一頭霧水。對于盡人皆知的事情,斯特瑞塞卻還在胡亂猜測。這一點也表明,該寫作手法是存在缺陷的。無端將讀者當成傻瓜,這實在不是明智之舉。
不過,既然大部分小說都采用了全知視角的寫法,那就說明小說家們早已發(fā)現(xiàn)這種寫作手法對于一些難點的處理基本還是令人滿意的。然而,第一人稱寫法也具備一定的優(yōu)點。亨利·詹姆斯就是用這種方法,使敘述更加逼真,同時也強調(diào)了自己的觀點,因為他所敘述的一切都是他自己所見、所聞、所經(jīng)歷的事情。19世紀英國的那些偉大的小說家都喜歡采用這種手法寫作,導致他們的作品雜亂無章,一方面是由于出版商的干涉,另一方面是由于他們民族的特性。第一人稱寫法的另一個優(yōu)點是可以讓讀者產(chǎn)生共鳴。讀者本身可能并不喜歡該人物,但他完全占據(jù)了你的注意力,使你不得不對他產(chǎn)生共鳴。
然而,這種寫作手法也有一個弊端。以《大衛(wèi)·科波菲爾》為例,敘述者同時也是主人公,由他嘴里說出自己是多么相貌堂堂、魅力出眾,不免有失偏頗;他若夸耀起自己的英勇之舉,又會顯得過于自負;當讀者都看出女主人公喜歡他時,他自己卻渾然不知,又顯得太過愚蠢。而且,這種寫作手法還有一個最大的缺點:小說中的敘述者,即中心人物,與周圍的人物相比,顯得過于蒼白。還沒有哪位以該手法寫作的小說家能夠完全克服這一弊病。我暗自思考了一番,得出的唯一可能性就是,作者在主人公身上看到的是他自己,他主觀地判斷人物的內(nèi)心感受,敘述他所見到的一切,導致人物變得迷惘、優(yōu)柔寡斷;但是,當他借助于想象力和直覺從外部客觀地觀察其他人物時,如果他具備狄更斯那樣的天賦,就會從戲劇性的角度出發(fā),饒有興致地進行分析,各種古怪性格成為他的樂趣所在,這樣創(chuàng)造出的人物會更加生動、突出,相比之下,作者的自我寫照就會黯然失色。
還有一類以該手法創(chuàng)作的小說曾經(jīng)風靡一時,即書信體小說。當然,其中的每一封書信都是以第一人稱來書寫的,只不過這些信都出自不同人之手。以這類手法創(chuàng)作的小說都極具真實感,很容易讓讀者相信這些都是真實的信件,它們確實是某人所寫的,這樣一來,小說家便成功抓住了讀者的心?,F(xiàn)在,真實性是小說家們最為重視的:他想要讓讀者相信他所敘述的事情是真實發(fā)生過的,即便是像明希豪森男爵經(jīng)歷的那種離奇事件,或是卡夫卡的《城堡》中聳人聽聞的故事,也不例外。此類故事在敘述上迂回曲折,而且在情節(jié)編排上也太復雜。這些書信往往過于瑣碎,而且偏離了主題。所以讀者們對于這類小說越來越厭惡,這也導致了這種寫作手法的消失。不過,還是有三部書信體小說可以稱為佳作,那便是《克萊麗莎》《新愛洛綺絲》以及《危險的關系》。
不過,在我看來,有一類以第一人稱寫法創(chuàng)作的小說,不僅避免了以上所述的種種缺點,還很好地利用了自身的優(yōu)點?;蛟S這是最便捷、最高效的小說寫作方式。赫爾曼·麥爾維爾的《白鯨》便很好地使用了這一寫作手法。在這部作品中,作者以第一人稱進行敘述,但他并不是作為主人公來講述自身的故事,他是故事中的一個人物,與其他人物或多或少有一些關聯(lián)。他的角色并不決定故事走向,只是其他人物的知己,他所充當?shù)氖侵俨谜吆团杂^者的角色。就好像是希臘悲劇中的合唱隊,他對自己目睹的一切進行反思;他可以哀嘆,也可以提出建議,但不會影響整個事件的發(fā)展。他對讀者敞開心扉,把自己所知道的、希望的、擔憂的都告訴讀者,當他感到困惑時,也會坦率地告知讀者。而亨利·詹姆斯在《使節(jié)》一書中,為了避免主人公斯特瑞塞將自己試圖隱瞞的事情泄露給讀者,就把他寫得愚蠢不堪,實在沒有必要。相反,作者完全可以讓他保持機敏、睿智。在整個故事中,敘述者和讀者對人物以及其性格、動機、行為會產(chǎn)生同樣的興趣;敘述者會讓讀者對這些人物持有和他相同的感受。他營造出的效果,和作者本人作為小說主人公所營造的效果具有等效的真實性。同時,他可以把主人公描述成一個英雄,讓他的形象光芒萬丈,但如果以主人公本人來作為敘述者,不免會引起讀者的抵觸情緒。這類小說寫作手法能拉近讀者與故事中人物的距離,提高真實性,無疑值得我們推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