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6年
考上了高中。那是南陽縣第一次辦高中,只招收兩個班。附近幾個村莊只考上我一個。《錄取通知書》說,學雜費三元,加上課本費、作業(yè)本費,攏共七元。錢難弄,在那時候的農(nóng)村,一塊錢的分量遠遠超過如今一百塊錢的分量。
為湊錢,父親賣劈柴(從農(nóng)業(yè)社分得的口糧很少,當然不能賣)。我家宅院前后,雜木成林,合抱粗的就有數(shù)十棵。父親放倒樹,鋸成二尺長的榾柮,用鋼镢劈成柴柈子,曬干,擔十里外的集鎮(zhèn)上,賣給機關的食堂,街頭的飯鋪。一百多斤一擔柴,換不到一塊錢。
又一次去賣柴,我說,想要鋼筆。父親說:“中,咱買?!痹谶@以前,一直使蘸水筆,只買筆尖,五分錢一個,用棉線綁上一截竹棍兒,寫幾個字就插墨水瓶里蘸一下。藍色的墨水是用顏料兌水泡的。那顏料三分錢一包。父親回來,從口袋里掏出一支鋼筆,粗粗大大的,“人民”牌,三毛錢買的。東鄰小姑奶(輩分是姑奶,其實只十六七歲,辮子比搟面杖還長),用七彩的絲線給我結了個鋼筆套,收口處外翻綠色的荷葉邊兒。套上系繩兒,插進口袋可以拴布衫的扣眼兒上,不會掉。鋼筆套在當時很時髦,浩然的小說《艷陽天》里,主人公蕭長春就有。
記得父親把鋼筆交給我時,只說一句話:“娃,好好寫字?!彼俏拿ぃf稼活兒樣樣精通,一說到上學念書就沒詞兒。遺憾的是,我沒實現(xiàn)父親的樸素愿望,一直沒把字寫好,到如今仍是支支叉叉,草棍兒一般。還記得,正巧七爺來借簸箕,笑道:“要在老社會,就是考上秀才啦。娃,將來你做了官兒,七爺去給你當管家?!备赣H說:“好賴能端上個公家的飯碗都比種地強啊?!?/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