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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宗教

培根隨筆 作者:(英)培根 著,徐楓 譯


論宗教

宗教信仰是人類社會得以維持的重要支柱之一。如果宗教信仰是統(tǒng)一的,那么這個世界將是幸福的。對異教徒而言,關(guān)于宗教的爭論和分歧是前所未有的惡行。這些原因使異教徒的宗教更加注重儀式和典禮,而不是在于某種永恒不變的信仰。因為他們的神學宗師都是些詩人,所以不難想象他們所崇奉的是什么樣的宗教,崇拜的是什么樣的偶像。但是,那位真正的上帝具有自己的特性,也就是說,他是一個“喜歡忌妒的上帝”,因此對他的崇拜和信仰既不允許魚龍混雜,也不允許他人來和自己一起分享。

正因為這樣,我們現(xiàn)在想談談關(guān)于教會統(tǒng)一的話題。談談宗教統(tǒng)一的好處是什么,而統(tǒng)一的界限又在哪里,以及統(tǒng)一的方式是什么。

宗教統(tǒng)一的好處,除了可以榮耀上帝這個至高無上的目標以外,還有兩個僅次于這一點的目的。一個是對教會以外的人而言的,另一個是對教會以內(nèi)的人而言的。就前一點來說,宗教內(nèi)部異端的出現(xiàn)和紛爭的發(fā)生才是所有丑聞中的罪魁禍首,這比歪曲宗教儀式的規(guī)則程序還要惡劣。人體中關(guān)節(jié)上的創(chuàng)傷或錯位,是比被那些不純潔的體液所玷污還要危險的事情,人類的靈性也是這樣的。所以,讓宗教以外的人士不能加入教會,讓宗教內(nèi)的人們身在教會卻急欲退出的最有效方法,莫過于破壞宗教的統(tǒng)一了。

因此,無論在什么情況下,在面對這種緊要關(guān)頭時,如果聽到有人說“看哪,基督在田野里”,又有人說“看哪,基督在房間里”,也就是說,有人在異端的教會里尋找基督,還有的人在教堂外面尋找基督,這時就會有一個聲音縈繞在耳邊:“不要出去。”圣保羅曾經(jīng)說過:“如果讓一個異教徒聽到你們那些各說各話的教義,那么他們恐怕只會認為這里有一群瘋子!”要是教會里的許多矛盾沖突被那些無神論者和世俗之徒聽到,那么他們的意見肯定也不會比上面所說的異教徒的看法好到哪兒去,這樣的情況會促使他們離開教會,而去坐在“褻瀆者”的位置上。

很久以前,有一位幽默大師在他自己虛構(gòu)的一套叢書中列出了《異教徒的摩爾舞》。在談論如此嚴肅問題時援引了這個例子,似乎顯得不夠莊重,但這件事卻向世人充分展示了那些異教徒可笑的嘴臉。因為,異教徒中的各派各自擁有不同的姿態(tài)和媚態(tài),對那些向來對神圣的事就不恭敬的凡夫俗子和下流政客來說,那是不能不引來他們的嘲笑的。

宗教統(tǒng)一對教會內(nèi)的人所產(chǎn)生的影響,那就是和平,和平中包含了無限的神圣:和平確立了信仰,和平激發(fā)起人們的仁愛之心,教會外表的和平濃縮成了良心的安寧,而且和平把寫作和閱讀辯論文章所耗費的勞動,轉(zhuǎn)移到了寫作和閱讀專論和虔誠的著作上去了。

說到宗教統(tǒng)一的界限,這種界限的真正確定是至關(guān)重要的。目前似乎有兩種極端的看法,在某些狂熱派看來,一切和平的言談都是面目可憎的。正如《舊約》中所說的“和平與你有什么關(guān)系?站到我身后去吧”??駸崤伤P(guān)心的不是和平,而是拉幫結(jié)派。恰恰相反,某些教派的信徒和態(tài)度冷漠的人則以為他們可以保持中立、不偏不倚,可以巧妙地運用妥協(xié)和折中的辦法來協(xié)調(diào)教派間的紛爭,仿佛他們可以在上帝與世人之間做出公正的裁決似的。

我們應當冷靜地看到,這兩個極端都是必須避免的,而如果能用以下兩種截然相反的箴言表達方式來正確而清晰地解釋救世主親自訂下的基督教盟約,上述兩個極端就不是不可以避免的。這兩句箴言分別是“不是我們的朋友的人就是我們的敵人”和“不是我們的敵人的人就是我們的朋友”,也就是說,要辨別和區(qū)分什么是關(guān)系到信仰中最核心的和最實質(zhì)的問題,哪些不是完全屬于信仰的而僅僅是屬于見解、禮儀或概念分歧的細枝末節(jié)的問題。這種事在許多人看來也許微不足道,并且已經(jīng)解決,但如果在解決這些事情的時候能夠少一些私心偏見,那么它就會受到更加普遍的歡迎。

在這一點上,我們可以按照我的一些想法,提出這樣一個忠告。人們應該注意,不要因為兩種爭論而使上帝的教會遭到分裂。一種爭論就是,所爭論的問題太渺小,太無足輕重,其實那些小事并不值得那樣熱烈爭論甚至引起爭吵,只是因為有矛盾才引起了爭論。一位早期的基督教著作家圣奧古斯丁指出,“基督的衣服確實是需要圣潔無瑕的,但教會的衣服卻有著不同的顏色”,因此他說,“這件衣服可以有各種款式,但是絕不可以有損壞和裂縫”;基督的衣服和教會的衣服是截然不同的兩件事情,也就是分裂和統(tǒng)一。

還有一種爭論是關(guān)于實質(zhì)問題的,但爭論到了最后,卻往往會陷入過分的深奧和晦澀之中,這樣一來,它就成了一件只有技巧的事情,而不是最實質(zhì)性的事情。一個具有很好的判斷力和理解力的人,有時會聽到那些無知的人表示出不同的意見,但是他心里很明白,那些存在很大分歧的人實際上說的是同一回事,可是他們是絕不承認的。如果人與人在判斷上有那么大的差異,那么我們難道不可以認為,了解人們心理的上帝實際上已經(jīng)看出,那些脆弱的人在他們的一些自相矛盾的說法中說的是相同的事情,并且因而對那些自相矛盾的說法都予以接受嗎?這樣爭論的實質(zhì),是由圣保羅精彩地表達出來的,關(guān)于同樣的事情,他提出了警告和規(guī)誡:

“要避免那些不虔誠的空談和所謂‘知識’的荒謬爭論。”

人們創(chuàng)造了實際上并不存在的對立,并且給這些對立加上了非常確定的新名稱,結(jié)果本來應該是由意義支配的術(shù)語,事實上卻是術(shù)語支配了意義。也有兩種假的和平或者說統(tǒng)一:一種就是,和平的基礎只不過是以一種絕對的無知為基礎的,因為在黑暗之中,所有的顏色都是一致的。另外一種就是,全盤吸收本質(zhì)上互相矛盾的一切觀念和理論。結(jié)果將真理與謬誤攪在一起,在這樣的事情中,真實與虛假就像出現(xiàn)在尼布賈尼撒夢中的雕像一樣,那雕像的腳趾一半是鐵一半是泥,鐵和泥可以粘在一起,但卻永遠不會熔化成為一個整體。

說到實現(xiàn)宗教統(tǒng)一的方法,人們必須注意的是,不要刻意地為了實現(xiàn)或加強宗教的統(tǒng)一,而肆意廢除并破壞仁愛和人類社會的規(guī)范。基督徒有兩柄利劍:一柄被用于靈魂問題,而另一柄則被用于塵世問題。在維護宗教的事情上,這兩者都有相當?shù)呢熑魏偷匚?。不可以把武力做為傳教的工具,或者靠血腥的迫害來強迫人們改變信仰,除非出現(xiàn)一些明目張膽的誣蔑教會、褻瀆神靈的事情,或者將宗教摻雜于顛覆國家的陰謀的時候。更不能夠去煽動敵對勢力,鼓吹并策劃叛亂,并把利劍發(fā)給各種各樣刻意顛覆那些順應上帝旨意的政府的民眾。因為使用武力傳教,無異于用上帝所傳的第一塊法版去碰擊第二塊法版,進而以為世人都是基督徒,而忘記了基督徒本身首先是人。當詩人盧克萊修看到阿伽門農(nóng)狠心地用親生女兒做為獻祭的時候,曾驚嘆道:“宗教竟能讓人犯下如此大的罪惡?!?/p>

但如果他能夠看到法蘭西1572年8月23日巴托羅繆節(jié)之夜的異教徒大屠殺,以及1605年11月5日信徒福克斯謀殺英王和議員的陰謀,他應該更加有理由發(fā)出這樣的感嘆了,并且會更加堅決地反對宗教和主張無神論了!

所以那柄塵世之劍,還是不要因為宗教信仰的問題而肆意揮舞吧!而如果宗教之劍被交給了庸眾,那將是最荒謬和可怕的舉動了!這種做法只有魔鬼和那些“再受洗派”的狂熱迷信分子才會采用。魔鬼說,“我要到天堂去和上帝并駕齊驅(qū)”,這固然是肆無忌憚的褻瀆神靈的言論,但是如果讓上帝來到人間并讓他說,“我將降臨到人世間與魔鬼一樣可怕”,那不就是更加肆無忌憚的瀆神之舉了嗎?但是,如果以宗教的名義謀殺君王、屠戮人民、顛覆國家和政府,就如同把圣靈的徽識由鴿子變成了兀鷹和烏鴉,把普度眾生的航船變成了兇殘并且充滿罪惡的海盜船。這些所作所為不正是瀆神的舉動嗎?

因此,對于一切以宗教和信仰的名義進行煽動暴力的行為,以及一切為這種行為辯護的邪說,君王們都應當用他們的法律利劍,學者們應當用他們手中的筆——就像天使手中揮舞的奪魂金杖,把那些助長以上那些惡行的言行統(tǒng)統(tǒng)予以誅伐,并打入地獄,使其萬劫不復!

在一切關(guān)于宗教的理論中,沒有哪句會比使徒圣雅各的這句話更加高明:“憤怒的情感并不能夠真正體現(xiàn)上帝的正義!”還有一位教士說了同樣意味深長的話:“凡是壓迫別人良心和信仰的,通常都是為了達到他自己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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