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走出思維的誤區(qū)》1.4 淘金式思維示例(1)

走出思維的誤區(qū) 作者:(美)M·尼爾·布朗


美國社會有個主要問題一直得不到解決,那就是我們究竟需要什么樣的槍支管制法律。關于這個問題,讓我們看看下面的這種觀點,試著判斷一下作者的論述有沒有說服力。

主張取締槍支的論證,大多都是無稽之談。目前我們的當務之急是要加強現(xiàn)有法律的實施力度,而不是去設立更多的槍支管制法律。有種荒謬的說法認為,絕大多數(shù)殺人犯都是普通人,是些遵紀守法的良民,他們出于一時的憤怒殺死親朋好友,就因為手頭有槍可用??善鋵?,所有對于謀殺案件的研究都表明,絕大多數(shù)的殺人犯都是職業(yè)罪犯,有畢生的暴力犯罪前科。典型的殺人犯,平均至少有6年的前科,另有4次的重罪被捕記錄。

另一種同樣荒謬的說法是,持槍的人全是些無知的鄉(xiāng)巴佬,他們根本不曉得什么暴力不暴力。但所有的研究一致顯示,平均來講,持槍者與不持槍者相比,往往受過更好的教育,從事更體面的工作。通過申請獲準持槍的包括下列人士:埃利諾·羅斯福(Eleanor Roosevelt),讓·里沃斯(Joan Rivers),唐納德·特蘭普(Donald Trump),還有大衛(wèi)·洛克菲勒(David Rockefeller)。

就算槍支法律真能潛在性地減少與槍支有關的犯罪,我們也只要保證現(xiàn)有法律的實施就足夠了。如果我們有了更強有力的法律,法庭卻沒法實施它,那要這法律還有什么用呢?

如果你用的是海綿式思維來看這段文字,你多半會設法記住作者提出的我們不需要進一步控制槍支的理由,這會讓你吸收一些知識。但你應該在多大程度上相信這些理由呢?你只有用上淘金式思維,才能做出判斷--也就是說,只有靠提出正確的問題,才能做出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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